您当前的位置:
>
>
关于召开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
来源:大足人大
发布时间: 2014年01月03日 14时11分
【字体大小:

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
2013〕第6

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关于召开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

第四次会议的决定

20131231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)

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: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114日召开。

建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: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和批准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,批准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审查和批准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,批准2014年区级财政预算;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。

成立大会筹备组,负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。

特此公告

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

20131231